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》:高等教育改革被列为人才工作机制创新的核心任务 2026年10月9日,新华社受权发布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》。这份文件全文七个部分、十九条,部署了大力推进科技创新、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、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、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、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五个方面的重点举措。其中,高等教育改革被集中安排在“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”部分,与职业教育、技能人才、人才流动政策并列,构成新质生产力人才支撑体系的完整框架。 文件总体定位: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 文件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提出“全方位推进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、发展方式创新、体制机制创新、人才工作机制创新”,将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与科技创新、产业创新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。 在“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”部分,文件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,要求“优化国家科研机构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、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”。与之配套的薪酬制度改革要求“逐步建立激发创新活力、知识价值导向、管理规范有效、保障激励兼顾的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薪酬制度,同步推进国家科研机构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改革,调动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积极性”,并“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更灵活的管理制度”。这一表述将薪酬制度改革与机构改革绑定,指向的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内部治理结构的系统性调整,而非单一的薪酬调整。 高等教育:提质扩容与新型研究型大学 文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核心要求集中在“培养新质生产力发展急需人才”一条中。具体包括: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,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,根据产业和科技发展趋势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。 “提质扩容”并非新提法。2025年10月发布的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中已明确提出“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,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”。此次《意见》将“提质扩容”与“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”并列表述,意味着扩容的方向被明确指向研究型大学的结构性扩张。 新型研究型大学的政策脉络可以追溯至2020年9月,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首次提出“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”。“十四五”规划的表述是“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”,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则升级为“新建若干所新型研究型大学”。截至目前,全国已有南方科技大学、上海科技大学、西湖大学、深圳理工大学、康复大学、福建福耀科技大学、大湾区大学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等八所高校被公认为新型研究型大学,深圳海洋大学、空天信息大学、钱塘大学等多所同类院校正在筹建中。 这类大学的共同特征包括:学科布局“小而精”,紧密对接区域产业集群,如深圳理工大学2026年招生专业全面对接深圳“20+8”产业集群,聚焦半导体、人工智能、新能源;打破传统“院—系—专业”刚性边界,以问题导向的交叉研究中心和跨学科联合实验室替代;人才培养上实行导师制和长周期评价,本科生即可进入前沿实验室参与科研。 学科专业设置:从“小逻辑”到“大逻辑” 文件要求“根据产业和科技发展趋势,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”。这一要求在2026年已有多重政策铺垫。 教育部等五部门2023年印发的《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》提出,“到2025年,优化调整高校20%左右学科专业布局”。《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(2025-2027年)》进一步提出构建“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”,建立学科动态调整机制。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2026年9月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明确阐述了调整方向:“推动学科专业建设跳出高校自身的‘小逻辑’,全面融入服务国家的‘大逻辑’,为培育新质生产力、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支撑”。具体路径包括:重点支持人工智能、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、新能源等前沿技术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;加强数理化等基础学科建设,构建与新质生产力适配的学科专业集群。2026年,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新增了智能计算等专业。 产教融合与定制化培养 文件提出“鼓励企业和高等学校联合定制化培养人才”。这一表述将产教融合从倡导性的“校企合作”提升为具有明确制度含义的“定制化培养”。 2026年,产教融合的实践已在多个层面展开。大兴安岭技师学院新能源工程系与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、联合开发核心课程及定制教材,企业派出工程师驻校带训。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与天海电子集团共同制定《天海工匠班/班组长班人才培养方案》,采用“四层级递进培养”模式。四川长江职业学院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签署“智造蓝领”订单班合作协议,共同培养面向智能制造领域的高技能人才。淮阴师范学院与中际旭创有限公司的“旭创班”被定位为“毕业前最后一公里”协同培养项目,目标是“毕业即上岗、上岗即胜任”。 这些案例的共同特征是:企业深度介入培养方案设计、课程开发和实训环节,培养目标从“宽口径”转向“精准对接岗位”。 职业教育与大国工匠 文件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核心表述是